平昌管理处一路三方对施工单位相关设施设备开展检查工作

发布日期:2022-04-14 发布来源:平昌管理处 阅读量:466次

QQ图片20220414091355_副本.jpg

4月12日,平昌管理处路安大队联合高速交警、高速执法部门对施工方的相关设施设备开展检查。

检查要求,一是要严格规范使用道路警示标志标牌,警示标志标牌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;二是施工现场必须规范摆放锥形桶和防撞桶,要起到警示和安全的作用;三是车辆和其他应急设施设备必须安全可靠,及时做好相关检查维护工作;四是涉路施工人员的安全帽和反光背心等务必要配备完整。

施工方负责人表示,将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开展道路施工作业。